志工隊成立目的
協助推動各項會務工作
以強化PMI-TW組織運作
擴展PMI-TW志工人際網路
並分享專業知識
關於志工
志工資格
- 運用單位應於官方網站上佈達志願服務計畫之公告進行公開召 募,召募公告應明確載明所召募之志工類型、其任務內容、服務期間及 召募人數,得辦理公開說明會進行召募。
- 有意願參加者應填具「志願服務申請表」,並完成志工基礎訓練,始得成為正式志工。
志工權利義務
- 志工可優先獲得參加本學會舉辦相關活動之機會以及報名活動之優惠,但若本學會推薦參加 PMI 舉辦之活動時,以具備會員身分之志工為優先。
- 志工得參加志工專屬之教育訓練。
- 志工因業務上執行所獲悉之敏感性資訊,應負保密之責。
- 志工應遵守運用單位管理規章、倫理守則和督導之要求,並服從志工督導和志工幹部之管理和指揮。
志工之利益
- 擴展個人社群網絡,優先參與PMI-TW相關活動。
- 獲得多元化的PDU獲取管道。
- 講座與訓練課程之優惠 (活動報名費減免)。
- 參與年度志工表揚大會。
- 可參與不定期舉辦之志工專屬專業訓練活動。
- 可競逐年度志工獎。
志工隊組織結構
志工隊結構
- 志工發展推動之決策以及與PMI-TW之溝通協調,由社群發展委員會負責。
- 志工發展委員會隸屬於理監事,志工隊支援學會各項活動之執行。
- 秘書處協助志工人員資料維護與統計分析及志工組一般性事務之執行。
- 為使志工參與活動更具組織性,每次活動將採任務功能編組。
- 本會將依活動公開召募志工群,並公開推派出PM及各組組長,統籌辦理活動,主委及秘書處為協助角色;於活動結束後,PM及各組組長將提供報告給學會主委及秘書處,做為PDU核發之依據,並建立學會各項活動之歷史資料/知識庫。
- 志工自發性參與學會公開舉辦之活動,除此之外,志工群亦可在志工發展委員會下因互相學習目的而舉辦的自發性活動,經過主委同意可協調秘書處運用學會平台告知會員有委員會的活動,唯此類自發性活動不補助經費及不核發PDU.
